明乐雅鼓掌了:“有会吉他和贝斯的吗?”

    夏星遥缓缓地从物理试卷上抬起头来,不防和旁边的吴辙对视了一眼。

    吴辙的眼神在问:“你会?”

    夏星遥:“怎么,我会,不行吗?”

    吴辙:“……不信。”

    夏星遥:“那我还真会!”

    他举起手来。

    会吉他的男生有好几个,明乐雅感觉到大功已经告成一半了,赶紧走下来一个一个询问有没有兴趣参加表演。

    结果有两个男生会弹只是会弹几首表白情歌,专门学来准备以后追女孩用的;还剩两个,一个是夏星遥,一个是齐瑞星。

    后座,齐瑞星看了眼夏星遥,立刻跟明乐雅说:“雅姐,如果是我和夏总的话,我肯定要选夏总。”

    夏星遥:“……”

    旁边男生哈哈笑起来:“靠,齐瑞星,你好gay。”

    齐瑞星大声咧咧:“怎么了,你说我说的对不对。”

    明乐雅一路走过来,只剩了夏星遥一个候选人。夏星遥没想到自己举一下手,居然就成了乐队成员,不由地感慨这稍微有些草率。

    还剩最后一位贝斯手没有人选。

    贝斯这一乐器在乐队里通常承担低音声部的作用,大部分人对低音不敏感,导致贝斯手受不到关注,没什么人愿意去学。

    由于只是校园艺术节表演,没有贝斯手问题不算很大,临时再找个吉他手学一下贝斯凑凑数就完事了,明乐雅正准备开心地宣布乐队组建完成的时候,吴辙突然喊住她:“雅姐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缺贝斯吗?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会?”明乐雅觉得挺不可思议的。

    毕竟吴辙从来没在艺术表演这方面展现过什么特别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