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折狐小说>都市青春>【沉戬/mob杨戬】救救舅舅 > 第九章 乍现舅舅前半生,舅甥情侣引纷争
    希望他们平安喜乐,我不在身边也不要太挂念我。

    最后,我不想谈那些生死大义。这一切都是我应该做的,绝不渎职。

    此后两年间他没再在本子上写过一个字。

    2005.7.28

    我回来了,活着回来了。

    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,姐姐的孩子都已经两岁了,我走的时候他还是一个胎儿。

    就那么,凭空冒出来一个两岁的娃娃叫我舅舅,真不敢相信。姐姐居然把“小宝”当做孩子的大名写户口本上了,刘小宝……加上刘不怎么好听,应该叫杨小宝。

    小宝竟不怕我,让我抱着,还对我笑,我把他放地上他还会抱着我的腿喊“舅舅舅舅”。太可爱了。

    我们干这行的,免不了染上血腥气,听说王队干了六年卧底,回到家一下子把小侄子吓哭了。

    可能我刚在那地方只待了两年,手上上人命还不多,没有使小儿夜哭的效果。

    再过一个月又该走了,此去艰险,不知几时能回。土匪窝里生死无常,若我失踪或死亡,请爸妈、姐姐不要太过难过。若小宝以后问起,就告诉他,舅舅去执行任务了。

    “他说的是我……”

    沉香盯着泛黄的纸页,眼中晦涩不明。他没有幼儿时期的记忆,原来那时候,甚至没出生时,他就和杨戬结下缘了。

    往后翻,每一篇手记的日期间隔长短不定,长时间暂停后的第一篇第一句总是“我回来了”,打招呼一样。这本手记应该是放在家里,杨戬每次回家时写。

    杨戬很少在手记里诉苦或记录功勋,本子记过金三角地区可怜的瘾君子、被奴役的苦难人民,记过敌人,记过同生共死的战友,更多的是写家庭和家人,那像是杨戬从地狱爬上来,得以喘息的一口气,能消解他的痛苦。

    只有一次,痛苦堆积到再无法用成句段的记叙流出来。

    “王元忠.甫金.阿加.”

    “加”字后的顿笔力度极大,穿透纸背。空了数行,黑色墨水继续书写:“他们因我而死。我不敢忘记。”

    这一篇的内容仅此两行,其余的,纸页上泪滴打湿再风干后留下的斑驳痕迹说明了一切。

    那三位也许是战友或知情人,沉香凭着涉猎不多的缉毒知识判断。他们可能是因保守秘密自杀或被杀,甚至有可能是杨戬亲手屠杀的人。现实的情况往往比影视作品更凶险,沉香难以想象杨戬当年在毒贩窝里,过的是什么朝不保夕的鬼日子,人人沉入梦乡之际,他会不会陷入满是鲜血和碎尸的记忆里辗转难眠呢?

    人命比纸薄的卧底生活通过文字被沉香窥见一隅,沉香明知杨戬没死,仍提心吊胆地翻阅,翻到卧底结束,还没放下心,日期就让他心跳加急。